知识产权

通过人类创造活动或经验等创建或者发现的知识、情报、技术、思想和感情的表现,营业上的表示,
生物的品种或遗传资源,除此之外以无形资产实现价值的也叫做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的类型与内容

专利权

技术创作

实用新型权

实用性创作

外观设计权

能够感觉到审美感的形状,图案,色彩或上述要素的结合

商标权

用符号、字母、图形、声音、气味等识别其它商品

著作权

文学及艺术领域的创作物

著作邻接权

表演者,录音制作者的权利等

工业著作权

计算机程序,DB,信息内容等

尖端产业产权

半导体的设计,人工智能,商业技巧等

情报财产权

营业秘密等

新商标权

卡通人物,地理标志,声音商标,味道商标等

专利法,著作权法,营业秘密法的长处和短处

区分 专利法 著作权法 营业秘密保护法
管辖 专利局 文化体育观光部 专利局
保护对象 · 创意(算法) · 表现(源代码) · 未公开的技术和经营情报
   (包括创意)
保护期 · 申请日起20年 · 作者死后70年
· 法人:发布后70年
· 保密期内
    (一般在1~5年左右,考虑到开发及量产所
   消耗的时间和费用 ,根据个案决定)
必要条件 · 发明是否成立,实用性,新颖型,创造性 · 不侵害其它著作权 · 秘密的经济价值,效用的存在,
   相当程度的努力
时效 · 专利权设定登记后,专利申请日起20年 · 与创作同时产生
   *登记后的效力:法律依据,对抗力
· 根据诉讼结果发生效力
其他 · 难以探知侵权行为 · 无法防止通过反向设计的盗用
   (对计算机软件反向工程有限制)
· 需要被害者直接证实是营业秘密
· SW制品对反向分析的复制较为薄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