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人类创造活动或经验等创建或者发现的知识、情报、技术、思想和感情的表现,营业上的表示,
生物的品种或遗传资源,除此之外以无形资产实现价值的也叫做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的类型与内容
专利权
技术创作
实用新型权
实用性创作
外观设计权
能够感觉到审美感的形状,图案,色彩或上述要素的结合
商标权
用符号、字母、图形、声音、气味等识别其它商品
著作权
文学及艺术领域的创作物
著作邻接权
表演者,录音制作者的权利等
工业著作权
计算机程序,DB,信息内容等
尖端产业产权
半导体的设计,人工智能,商业技巧等
情报财产权
营业秘密等
新商标权
卡通人物,地理标志,声音商标,味道商标等
专利法,著作权法,营业秘密法的长处和短处
区分 | 专利法 | 著作权法 | 营业秘密保护法 |
管辖 | 专利局 | 文化体育观光部 | 专利局 |
保护对象 | · 创意(算法) | · 表现(源代码) | · 未公开的技术和经营情报 (包括创意) |
保护期 | · 申请日起20年 | · 作者死后70年 · 法人:发布后70年 |
· 保密期内 (一般在1~5年左右,考虑到开发及量产所 消耗的时间和费用 ,根据个案决定) |
必要条件 | · 发明是否成立,实用性,新颖型,创造性 | · 不侵害其它著作权 | · 秘密的经济价值,效用的存在, 相当程度的努力 |
时效 | · 专利权设定登记后,专利申请日起20年 | · 与创作同时产生 *登记后的效力:法律依据,对抗力 |
· 根据诉讼结果发生效力 |
其他 | · 难以探知侵权行为 | · 无法防止通过反向设计的盗用 (对计算机软件反向工程有限制) |
· 需要被害者直接证实是营业秘密 · SW制品对反向分析的复制较为薄弱 |